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信息披露报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分别与中国证券报社和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全年信息披露协议(合同),《中国证券报》自2008年5月27日至2009年5月26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刊登报刊,《证券时报》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公司2009年度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因此,从2009年1月1日起,公司信息披露报纸由原来的《中国证券报》变更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其中《中国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服务期限截至2009年5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持不变。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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