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9日接到控股51.33%的子公司韩国双龙汽车株式会社(下称:韩国双龙)的通知,韩国双龙董事会于2009年1月8日作出决议,同意其按照韩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向韩国当地法院申请进入企业回生程序,并且已于2009年1月9日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申请。
    截止2008年11月30日,按中国会计准则,公司拥有的韩国双龙的权益为18.51亿元(未经审计)。目前公司正对财务方面的具体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和测算,待具体数据确定之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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