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6证券简称:
华北高速公告编号:2009-01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月7日在本公司A301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王占英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713,099,93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5.4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袁胜华律师、郑海楼律师见证了本次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二、提案审议情况1、本次提案采取记名投票、现场表决。2、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罗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罗翼简历见2008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意股份713,099,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袁胜华、郑海楼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袁胜华律师、郑海楼律师已对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1、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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