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部网站刊登了关于《安徽首
批162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公示》,获悉公司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
通过国家公示,待国家认定办备案证书编号后,安徽省科技厅、财政厅、国
税局、地税局将共同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
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免
征企业所得税的批复》(马国税函2006129号),公司在2007年-2008年期
间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
策不会对公司2008年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目前所得税税率为25%。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文件,公司将
在收到相关确认文件后即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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