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河南省2008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豫科2008115号)有关规定,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于2008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认定河南省2008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2008175号),认定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所得税税率自2008年起三年内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将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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