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于2008年12月11日印发的《关于认定江苏省200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2008》9号),通知称本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200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8年10月21
日,公司证书编号为:GR200832000447,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本公司所得税自2008年起三年内将享受10%优惠,即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这将有利于降低本公司税负,有助于本公司的业绩提升。
本公司已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办理税收减免的申请,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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