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文件《关于公示广东省2008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08〕(详见http://www.gdstc.gov.cn/),公司被列入广东省2008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公司2007年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根据相关规定,如公司被正式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可按国家规定向税务部门申请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继续享受15%的优惠税率,有效期3年。
截止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尚处于公示期。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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