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人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29日,公司接到股权分置改革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函》,原保荐代表人张同波先生因个人理由已调离平安证券,不再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平安证券委派韩长风先生接替张同波先生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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