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2008年12月29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信路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舒健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股东(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2898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85387695股的1.02%。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计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北三环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98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三环集团公司之间的交易,属关联交易,本次会议无关联股东参会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狄朝平陈枫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所审议案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及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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