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经营租赁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08年9月底完成全部搬迁工作,为更大限度的发挥资产效益,自2008年6月
初起,将搬迁后空置的位于三门县城平安路167号的原车间厂房、办公楼陆续进行出租,
截止2008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与自然人罗晨辉、郑斌、周方开、奚群群、王军国、葛
启恩、林春华、徐大洋、柯建、罗宏卫和法人三门县电力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其
中较为重要的租赁合同为:
1、公司与自然人奚群群签订《租赁协议书》,将公司位于浙江省三门县城平安路
167号科技办公楼租给奚群群作服务业经营使用。
租赁时间为柒年,即从2008年6月1
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租金每年为170万元。从协议签订日起五个月为装修免租
期,即从2008年6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0止。租金按季结算,每季交租金为42.5
万元。
2、公司与三门县电力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将公司位于浙江省三门县城平安路
167号的老办公楼及铁芯车间、新配变车间租给三门县电力公司。租赁期为2年,即从
2008年6月18日起至2010年6月17日止,若乙方需续租一年有优先权,第三年租金
不变。租金每年为110万元;每季租金为27.5万元。
总的租赁情况统计如下:
公司与9位自然人和1家法人签订了二年期的《租赁协议书》,租赁合同总额为612.68
万元,年租金306.34万元,租金按季支付,到期可优先续租;
公司与1位自然人签订了七年期的《经营租赁协议》,租赁合同总额为1190.00万元,
年租金170.00万元,租金按季支付,到期可优先续租。
上述租赁业务扣除应交税金及附加费17.7%和年房产折旧成本125.93万元,预计
2009-2010每年将产生年经营租赁收益266.10万元,2008年将增加公司收益47.27万元。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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