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12月26日收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
《关于更换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东北证券作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担任本公司保荐代表人之一的罗捷女士离职,东北证券指定王浩先生接替罗捷女士担任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静波女士和王浩先生。
特此公告。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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