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聘请的2008年审计机构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名称的函,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在2008年年底之前完成合并,合并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因此,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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