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
三、同意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李允、赵昌文、杨天均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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