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赵昌文、杨天均、穆良平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赵李允、昌文、杨天均(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赵昌文、杨天均、穆良平
日期: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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