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896股票简称:
豫能控股公告编号:临2008-4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年12月26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欢街6号公司报告厅。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张文杰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48,607,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1.07%。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经记名累积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张勇先生为董事的议案》。张勇以348,607,444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当选为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经记名累积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胡长根先生为董事的议案》。胡长根以348,607,444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当选为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经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崔凯先生为监事的议案》。崔凯以348,607,444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当选为监事,任期自本次会议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东、张艳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议案的提出方式和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六、备查文件
(一)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汇编
(二)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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