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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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3日发出通知,于2008年12月23日上午9:30在厦门武夷工贸六号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147,420,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1%。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周少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同意票147,4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募集资金账户扣除之前合同尾款后剩余
235,000,000元作为增资投入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由其作为实施主体,实施销售网络升级项目和ERP系统升级项目。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刘晓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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