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前,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申报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地方初审和专家审查等程序,公司入选吉林省2008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从2008年11月18日起,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公示专区”对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详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s://www.innocom.gov.cn/huojupublish/index.htm。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前,暂时按25%预缴企业所得税(公司原所得税税率为15%),在认定后进行汇算清缴。若此次公司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获得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08年度),所得税按
15%的比例进行征收。
截止本公告日,公示期已过,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具体公示结果的通知,也未收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正式文件。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该事项存在不确定因素,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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