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广东省2008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081174号),本公司已经企业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列入广东省2008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从2008年12月16日开始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
截至本公告日,企业名单还处于公示期,公司尚未收到正式确认文件。
公司现实行25%的所得税率,根据相关规定,如本公司通过公示,被正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可在获得认定资格后三年内按国家规定向税务部门申请按
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公告相关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