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决议,鉴于公司投资建设的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简称:郑石高速)已建成通车,公司于2008年12月1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四家银行组成的银团(下称:银团)签订了结构化融资项目银团贷款(贷款合同已于2006年11月签订)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以郑石高速车辆通行费收费权作为上述贷款合同中郑石高速项目贷款的质押担保。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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