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08年12月10-11日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独立董事罗蒙因身体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李贵才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林诚东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林伟光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林伟光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拍北京浩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5%股权的议案》
2008年12月5日《深圳商报》刊登的“深圳市鹏致远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公告定于2008年12月12日上午9时在该拍卖公司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深圳市百诚来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浩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以及深圳市联合蓝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浩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合并整体拍卖)。拍卖保证金为1000万元,拍卖保留价为人民币1.6亿元。
公司董事会通过对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对土地项目可行性的分析和了解,参考律师的尽职调查报告,审议通过了该项目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股权转让协议》等资料,并
对《评估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经济评估指标分析予以认可。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万泽地产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于12月12日以其自有资金参加北京浩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的竞拍,董事会授权北京市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金额控制在16,500万元以内参
加竞拍股权,并按规定时间交付竞拍保证金到指定帐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过《关于向
交通银行申请贷款1亿元的议案》
公司在2008年申请并获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人民币授信额度一亿元整。贷款资金用途为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购买燃料;期限为一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万泽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热电一厂位于汕头市汕樟路浮西村路段的土地使用
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汕国用2007字第91300008号、图号为
2583.2-2583.6-463.6-464)及四台发电设备作为抵押;还款资金来源为公司综合收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原潮阳市比罗制衣有限公司挂欠联营款
526,096元予以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出具的五洲松德深审字
2008005号《北京浩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及其所附会计报表及附注;
2、深圳市明洋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深明评报字2008第031
号《北京浩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3、深圳市明洋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深明评报字2008第031
号《北京浩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说明》;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北京浩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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