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换届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045证券简称:
广州国光编号:2008-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200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董事会拟定的第六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对各位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及推荐函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周海昌先生、郝旭明先生、何伟成先生、郑崖民先生、黄锦荣先生、韩萍女士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锦棋先生、全奋先生、赵必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本次制定的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将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向前、张建中、黄晓光
200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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