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误买入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8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卖出本公司股票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卖出股份”误操作为“买入股份”,错误买入本公司股份3500股。
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12月8日,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累计买入本公司股份3500股,买入价格为6.27元/股;累计卖出本公司股份
879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4%),平均卖出价格为7.58元/股。
2008年12月9日,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卖出本公司股份99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3%),平均卖出价格为6.28元/股。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将上述股票买卖收益人民币35元(买入3500股的成交价与之前一笔卖出交易成交价比较,无收益;买入3500股的成交价与之后一笔卖出交易成交价比较,收益为35元)缴付至本公司,同时将按照《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操作,不再出现类似失误。
特此公告。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