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12月9日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黄磊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暂停实施与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为了更好地维护上司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应当暂停实施与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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