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1209董事会临时会议关于提名张勇胡长根为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张勇胡长根为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张勇、胡长根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张勇、胡长根为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定。
独立董事:董家臣、刘家森、翟新生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