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08年12月3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会议的方
式召开,现将有关会议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2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8号)。
4、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8年12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于2008年12月18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
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7、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一小时,拟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8号
联系电话:0411-86427861,86427720
联系传真:0411-86427921
电子邮件:wangzye@dhidcw.com
联系人:王智宇薛景然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行全部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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