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对外投资概述:
签署时间: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张志伟于2008年11月
16日正式签署合作协议,但一些有关细节事项双方正在
洽谈中。
签署地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公司名称:吉林市吉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需工商部门确定)
涉及的金额:注册资金450万元;其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占51%,
自然人张志伟占49%。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合作双方没有任何关联关系,因此不存在关联交
易。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项目批准情况:本次对合作项目为吉林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需工商
行政部门批准。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吉溧公司的生产规模为年产500吨粘胶阻燃剂和年产1500吨色浆。双方出资比例:
1、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出资比例:51%。
2、自然人张志伟(以下简称:乙方)出资比例:49%。
3、双方对乙方设备进行评估后(由评估公司),确定设备价值,甲方支付评估确定后价值的5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设备评估完毕、设备拆运前由甲方付给自然人50%,生产达产达标后,一周内付余下的50%。
项目进度:项目计划2009年2月份投产。
可行性分析及市场前景:做为阻燃材料的填充材料?阻燃剂,广泛应用于阻燃合成和天然高分子材料,包括塑料、橡胶、纤维、木材、纸张、涂料等。阻燃材料在减少火灾中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等都是非常有效的。而且,由于采用阻燃塑料或其它阻燃材料,可以防止和减产火灾的发生,因而既能节省火灾后更新损坏设备所需的材料,又能降低火灾时对大气所释放的污染物,这两方面都有助于保护环境。
做为有色丝生产提供辅料的色浆,对粘胶纤维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它是一种环保染料,该染料对人体和环境是绝对安全的,避免了由于使用其它后染化学染料对人体皮肤造成损害。其次色丝生产是在纤维生产过程直接着色,既可省去成品纤维及织物的染整工艺,节约能源,又减少了染整过程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该纤维可
自然降解,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另外由于在纤维成形过程中直接和纤维素相结合,具有较高的色牢度。
此次合作的目标是以目前发展趋势良好的无污染的有机磷系阻燃剂和发展前景比较好的纤维色浆原料。此次投资建厂充分利用了股份公司现有的能源及厂房,为股份公司节约了一定的能源开资。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双方为合作,故合同按着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签署。
主要内容:
1、注册资金:450万元,
支付方式:双方所出比例股份公司为51%,自然人为49%。
2、合作期限;十五年,始于工商局在生效日后签发营业执照之日。
3、违约条款: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本合同的,违约方对公司和对
方承担违约责任。任何责任仅限于直接损失,不包含任何间接
的或后果性损失或损害赔偿,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的目的:加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开发新的市场。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备查文件:
(1)合作双方签署的合同;
(2)本次董事会决议;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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