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8证券简称:
华天酒店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08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2008年11月27日,公司已经将原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400万元按期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充分有效利用募集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继续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9.71%),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我们认为:此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签名):赵立华、胡小龙、戴晓凤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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