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资抵债补充协议
甲方: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钟杰
注册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486号
邮政编码:730060
联系电话:0931—7555036
传真:0931—7555036
乙方: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英
注册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486号
邮政编码:730060
联系电话:0931—7556841
传真:0931—7555200
鉴于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抵债土地因作价出资转增国家资本金报批过程中,土地评估基准日由2006年9月25日调整为2008年10月25日,土地评估价格也发生了变化。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2006年10月25日签署的《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抵债协议书》(下称:抵债协议)中拟抵债土地的价格,依据甘肃方家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甘方估字2008091号)进行调整,并签署以资抵债补充协议。
双方补充协议如下:
一、抵债协议第3.3款原文为“评估土地面积为:37592.39平方米,单位面积地价为:1247.34元/平方米,总地价:4689.05万元”。
现修改为“评估土地面积为:37592.39平方米,单位面积地价为:1176.90元/平方米,总地价:4424.25万元”。
二、抵债协议第4.1款原文为“对于甲方第三条的抵债资产,双方同意按照甘肃方家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做出的评估值4689.05万元为依据,抵偿甲方占用乙方的资金净额4646万元,差额43万元,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欠款。”
现修改为“对于甲方第三条的抵债资产,双方同意按照甘肃方家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2008年10月25日为评估基准日做出的评估值4424.25万元为依据,抵偿甲方占用乙方的资金。根据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五联方圆核字200805026号),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为4,643.30万元,甲方以资抵债后对乙方尚有219.05万元欠款,甲方采用现金方式一次性偿还。”
三、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构成抵债协议的一部分,且抵债协议中经本补充协议修改、补充的部分应以本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为准。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其余报主管部门审批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使用。
(本页为《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抵债补充协议》签字页)甲方: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罗钟杰法定代表人(签字):阮英
2008年11月27日200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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