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主要内容
本公司2008年11月与南美客户EMB公司签订了总金额为1221万美元的订货合同,主要供货产品为数字电视机顶盒。合同约定机顶盒于2008年12月31
日前全部供货完毕,货款将于发货后30日内支付。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与EMB公司在2007年度没有发生交易,2008年10月份公司与其签订了提供10000台数字电视机顶盒的合同,目前合同正常履行,没有发生违约的情形。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07年度营业总收入4.5%,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签署本项重大合同不存在失去另一项同类重大合同的可能。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可能存在汇率变动的风险,但由于合同履约期限较短,且公司产品的部分原材料采购以美元计价,汇率风险将有所下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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