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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0月19日以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4日。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08
年10月25日刊登的《
新海股份: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08年
10月25日刊登的《新海股份: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新海欧洲有限公司为UNILIGHT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预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008年10月25日刊登的《新海股份:关于新海欧洲有限公司为UNILIGHT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同意新海欧洲有限公司为UNILIGHT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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