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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91,400,000 股股权拟被司法拍卖。按照本公司股改方案的对价安排,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向本公司流通股东支付对价股份18,473,734 股。
由于以上拟被拍卖的191,400,000股股份包含了支付股改对价的股份18,473,734 股,因此,必须由买受人(或称新的控股股东)来履行股改对价的股份18,473,734 股,同时,买受人(或称新的控股股东)需履行由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作出的股改承诺。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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