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9月22日-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征询并自查后确认,公司及其第一大股东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第一大股东在可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公司针对个别检出批次产品的清理工作已全面结束,合格产品全面恢复上架销售。目前,市场销售的各批次产品具备安全保证,销售逐步回升。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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