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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8年9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8年9月1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3名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杜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杜方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杜凌先生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杜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意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杜方先生、王崇梅女士、胡颖女士、毕连福先生、李丽梅女士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毕连福先生和李丽梅女士为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全部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并提交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意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经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8年10月10日上午10:00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二项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方简历:
杜方:男,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辽宁省邮电科学研究所,2007年4月被沈阳市总工会授予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2007年被
中国软件协会系统与软件过程改进分会聘任为专家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王崇梅和杜安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董事王崇梅与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安顺的长子,持有本公司3,600万股。王崇梅简历:
王崇梅:女,生于1945年,本科学历,曾任辽宁省宽甸县永甸小学教导主任、宽甸县电大工作站站长,现任公司董事。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杜方和杜安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安顺的妻子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方的母亲,持有本公司3,760万股。胡颖简历:
胡颖:女,生于1964年,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80万股。毕连福简历:
毕连福:男,生于1964年,硕士,曾任辽宁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委副书记、书记;辽宁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培训中心主任、辽宁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丽梅简历:
李丽梅:女,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辽宁东方证券公司、辽宁省财政厅,现任职于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
杜凌简历:
杜凌,男,生于1970年,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黑龙江省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国际业务部,光大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力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杜方、王崇梅、杜安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董事王崇梅与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安顺之次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方之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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