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9日,青海明胶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天津市正式签订丰华工业园标准工业厂房及用地之《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11765万元的价格向国资公司转让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工业厂房资产。
    本次资产转让已经公司第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08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2008年9月24日,公司已收到国资公司资产转让款1亿元,尚余1765万元。公司按协议约定在收到国资公司首期支付的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资产的移交工作,且已配合国资公司按产权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完毕所有的产权登记资料。目前,双方正在依照协议约定进行转让资产修复、转让资产的产权证书办理工作。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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