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7日早晨8点45分,广东省高级法院显得十分冷清,三楼第一法庭也只有寥寥数人。8点50,审判长就坐,此时,座位上仅有不到10人,除去双方有关人员外,仅有3名媒体记者。8点53分,这场一度被市场关注的广发证券股权之争的官司就这样悄然开始。
这场官司源于2004年9月,*ST梅雁的前身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广发证券约1.78亿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吉富投资公司,转让价格每股1.2元,总款约2亿元。深圳吉富是当时广发证券为了抵制中信证券的要约收购,而由员工成立的一家公司。
2004年12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因深圳吉富的证券公司持股资格审批等问题造成股权无法完成过户时,*ST梅雁同意深圳吉富将该股权转让给第三方。2006年6月期间,深圳吉富将其与*ST梅雁《股份转让协议书》中涉及的股份全部转让了出去。
今年5月14日,*ST梅雁以《股权转让协议》违反有关规定,应是无效协议为理由,欲索回上述股权,并不惜重金聘请律师。直到8月6日,*ST梅雁收到广东高法院受理通知。
“17日上午为双方交换证据,下午是初审。”梅雁水电的证券事务代表胡苏平介绍,并解释了现场人员较少的原因。胡苏平掏出笔记,写上日期,准备开始记录。
这时,第二个意外发生了。
法官宣布,由于早晨接到深圳吉富投资公司有关不公开审理申请书,申请书认为,“无论从维护商业机密,还是市场角度……请求非公开审理。”理由主要有三类,该案为原告已公告重大事件,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操纵*ST梅雁股价;财经媒体的关注也有可能影响审判;此外,广发证券正在争取上市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商业机密。法庭认为该诉讼适用于《民诉120条》相关规定,宣布案件进入不公开审理,与案件无关人士出庭。
此时,*ST梅雁的董秘李海明及证券事务代表胡苏平惊讶离座,广发证券副总裁欧阳西等人也匆匆离场,审判庭内除了法院工作人员外仅有双方代表律师,案件由此进入不公开审理。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ST梅雁提起此次诉讼源自其内忧外困。2007年该公司首次亏损,已被*ST。2008年第一季度该公司继续亏损。而外部,由于广发证券正借壳S延边,其原来所持的广发股权的市值已比当年的2亿元翻了几十倍之多。假如官司胜诉,或者仅是一部分,都足以帮助*ST梅雁度过危机,这场官司对其意义非常。
股票市场的反应似乎也印证了上述说法,*ST梅雁股价于2008年9月12日、9月16日、9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且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其中,17日上午9点半*ST梅雁股价高开后再度迅速拉至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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