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9月11日上午9:30?11:00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主持人:王江安董事长
6.出席对象:
2008年9月5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代理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29,584,53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21%。其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人安徽
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持72,100,000
股表决权,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7,484,5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朱金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签署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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