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
南京中北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关于合资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之框架协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08年5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司已于2008年8月29日在江苏省南京市设立了由公司单独拥有全部股权的南京中北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下称“中客公司”)。
其系公司以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07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的公司全资分公司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浦口客运分公司(下称“浦口公司”)与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合客运分公司(下称“六合公司”)实物资产评估的京都评报字(2008)第019号评估报告所列的全部资产2996.68万元以及现金6693.32万元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9690万元人民币。该评估报告已经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因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中客公司系由公司为促进与威立雅交通组建合资公司的需要,在江苏省南京市设立的单独拥有全部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无其他交易方。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中北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969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
5、经营范围:浦口、六合区公交客运,车辆维修及相关服务。
公司以现金6693.32万元人民币及浦口公司、六合公司实物资产出资设立中客公司。根据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京都评报字(2008)第
019号评估报告,截至2007年11月30日,浦口公司实物资产帐面值为1651.36
万元,评估值为1400.16万元;六合公司实物资产帐面值为1814.46万元,评估值为1596.52万元,两家公司实物资产评估值合计为2996.68万元。上述资产不涉及担保、诉讼及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及向大股东借款等方式自筹。
2、对外投资的目的:设立中客公司系根据公司与香港威立雅交通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合资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之框架协议》,由公司与威立雅交通共同组建和经营一家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和管理的合资公司,借此引进先进的管理水平和经营理念,提升公司对城市客运行业的整体管理层次,进一步促进公司公交产业的发展,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京都评报字(2008)第019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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