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李 坤
本报讯 为确保10月21日义乌市国际商贸城三期一阶段正常投入运营,小商品城(600415)日前与义乌国资公司签订资产交割及后续建设的协议书,约定在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应资产交割的同时,由国资公司承担国际商贸城三期一阶段后续建设。
三期一阶段项目开工至2008年10月份完成综合验收时点经审计的由国资公司垫付的工程款项(扣除已经折算为股权的3.02亿元),约定以十六年逐年由小商品城还给义乌国资公司;利率为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但同时约定小商品城有权单方提前向义乌国资公司支付全部或部分工程款项。
小商品城表示,因工程建设处于收尾的关键阶段,委托义乌国资公司建设能够保证工程质量,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同时也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协议明确了工程造价应控制在测算造价以内,继续由国资公司人员管理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分期还款有利于上市公司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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