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至28日期间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集团2008年半年度偿付能力报告。
    二、通过关于增资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寿险)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平安寿险拟以总股本38亿股为基础,按照每0.76股配1股的原则向所有股东配售新股,总配股数为50亿股,每股定价1元,配股后其总股本将达到88亿股。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平安寿险的配股,可获配售股数为49.5亿股,预计配股出资额为人民币49.5亿元。该事项构成中国保监会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平安寿险本次增资的前提需获得其股东大会以及中国保监会的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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