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浙东评估2008号
(一)就注册资产评估师所知,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的;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三)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四)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业务助理人员已对评估对象进行了现场勘察;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九)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给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各项依据、财务会计数据、生产经营资料等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中存在虚假或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本评估结果无效,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负责,本公司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有关事项,在委托评估时未作特殊说明,而在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
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5日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3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浙东评估2008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
文。
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为基础,对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资产评估准则计划和实施评估工作,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评估单位: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三、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管理单位。
四、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
五、评估目的:股权转让
六、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对象为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上述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
七、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八、评估过程及方法
本公司评估人员对企业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察看与核对,并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询证,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采用成本法对委托评估的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九、评估结果
采用成本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8,750,489.09元,评估价值和调整后的账面净资产34,101,111.92元相比增加74,649,377.17元,增值率218.91%。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4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帐面净值调整后帐面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资产项目E=(C-B)
ABCD=C-B
/B×100
%流动资产1105,442,459.57105,442,459.57108,134,011.182,691,551.612.55
%非流动资产2134,111,978.39134,111,978.39206,069,803.9571,957,825.5653.66
%长期股权投资313,358,827.8413,358,827.8413,419,856.1461,028.300.46
%投资性房产444,533,323.1044,533,323.1047,546,798.003,013,474.906.77
%固定资产547,826,888.7547,826,888.7549,945,815.002,118,926.254.43
%其中:建筑物641,715,645.0741,715,645.0743,427,575.001,711,929.934.10
%设备76,111,243.686,111,243.686,518,240.00406,996.326.66
%在建工程83,961,690.813,961,690.813,961,690.81
无形资产924,431,247.8924,431,247.8991,195,644.0066,764,396.11273.27
%资产总计10239,554,437.96239,554,437.96314,203,815.1374,649,377.1731.16
%流动负债11205,453,326.04205,453,326.04205,453,326.04
负债总计12205,453,326.04205,453,326.04205,453,326.04
净资产1334,101,111.9234,101,111.92108,750,489.0974,649,377.17218.91%本评估结果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未来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评估报告有效期
本报告书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股权转让之行为有效,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本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止。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专页)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5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汪沧海注册资产评估师:胡立勇
注册资产评估师:周强
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6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浙东评估2008号
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本公司的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为基础,对委托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07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资产评估准则计划和实施评估工作,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
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简介
(一)委托方
1.名称: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柯西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孙建江
4.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26057
6.发照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7.经营业务范围:机电一体化产品、环保设备、能源设备、工程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零部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8.简要概况: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92年,2000年9月改制成为规范
化的股份公司,2004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码:002006,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精工科技现有资产近10亿,员工1300多人,拥有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绍兴精工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和绍兴县精工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及建材机械分公司和纺织机械分公司、太阳能光伏装备事业部,主要从事机电一体化的新型钢结构建筑、建材专用设备、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轻纺专用设备、特种专用汽车、环保专用设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科研开发、生产制造、经营销售和技术服务,拥有绍兴、杭州、武汉三大生产基地。公司系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CAD应用工程示范企业、中国建材机械行业20强企业、浙江省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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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企业、省级科研开发中心,浙江省技术创新优秀企业、浙江省名牌产品。
(二)被评估单位
1.名称: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黄陂盘龙经济开发区楚天大道特1号
3.法定代表人:邵志明
4.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营业执照注册号:4200001202150
6.发照机关: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7.经营业务范围: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环保机械设备、能源机械设备和其他机、电、液一体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科研开发、制造加工及销售、租赁和技术服务;钢结构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安装、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技术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后经营的项目和品种除外);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业务;房屋租赁业务。
8.简要概况: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6日由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投资比例60%)和湖北精功楚天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投资比例40%)共同投资组建。2005年8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精功楚天投资有限公司各出资2500万元,投资比例分别为50%。2006年7月股东湖北精功楚天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2007年
6月,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股权转让给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
公司的主要产品分别是系列拖式混凝土泵,设计年生产能力为500台,系列混凝土泵车,设计年生产能力150台,系列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为400台。2007年公司的实际产量为系列拖式混凝土泵产量为70台左右,系列臂架泵车产量为4台,系列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为18台,都远远未达到设计生产能力,企业设备开工不足,设备利用率低下,所以公司目前正大力进行市场培育打开市场。
从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管理来看,企业的生产能力没有得到有效释放,生产设备利用率低,开工率不足一半,产能过剩的现象比较严重。当初公司成立时的初步设想是计划与湖北建机进行资本合作,充分利用精功集团的母公司优势和湖北建机在工程机械积累下来的制造技术和营销网络优势,后因湖北建机改制失败公司解散,大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现时的生产条件与公司成立时的设想发生了很大变故,虽然公司吸收了部分原湖北建机的销售和技术骨干人员来扩充营销队伍和提升技术创新实力,但企业当初项目上马时投资下的大片土地成为闲置资源。企业厂区分为A区与B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8
区,其中A区占地面积约186亩,原规划中准备建造2座厂房和办公楼及宿舍的空地至今尚余60
多亩,B区占地面积约190亩,目前仅建造了1座厂房。由于目前企业开工的厂房已经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且生产能力开工不足一半,暂无计划再建厂房和办公楼,由此导致大量的土地资源闲置。
9.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有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子公司1家,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单位投资比例投资账面值原始投资额
浙江精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00%1,235,330.712,000,000.00
湖北精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80.00%8,000,000.008,000,000.00
湖北楚天精工液压件有限责任公司55.00%4,123,497.134,400,000.00
合计13,358,827.8414,400,000.00
(1)浙江精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取得注册号为330000101063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至评估基准日,按照浙江精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2007年12月31日的会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净资产分别为17,620,845.08元、
11,444,191.53元和6,176,653.55元。
(2)湖北精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取得420000120260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至评估基准日,按照湖北精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2007年12月31日的会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净资产分别为
7,590,254.29元、21,456.74元和7,568,797.55元。
(3)湖北楚天精工液压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5日,取得420000114236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800万元,其中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440万元币,占注册资金的55%;湖北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机器设备折价出资36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45%。至评估基准日,按照湖北楚天精工液压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净资产分别为10,234,842.11元、2,453,712.30元和7,781,129.81元。
10.公司近三年的资产、负债及经营业绩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2005年2006年2007年
主营业务收入23,347,008.5152,255,873.6245,218,184.29
主营业务成本17,461,195.3241,161,672.6437,862,590.67
利润总额-1,434.914.87-5,207,457.12-9,350,560.73
净利润-1,434,914.87-5,357,813.65-9,370,074.99
总资产125,173,485.57244,060,542.11239,554,437.96
总负债76,598,100.80200,592,970.99205,453,326.04
净资产48,575,384.7743,467,571.1234,101,1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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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要产品品种、销售量、营销策略和营销渠道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系列拖式混凝土泵、系列混凝土泵车及系列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建筑机械。公司产品在武汉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及较高的市场份额,同时也远销浙江、福建、河北等其他省份,省外的市场公司与行业内企业相比,并无明显质量和品牌优势,由于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均不高,导致企业产品的市场需求并不十分旺盛。
12.目前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期间: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原则和计价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年限平均法;
主要税项及税率:主要税项为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教育发展费;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7%、土地使用税按单位土地面积4元每平方米计缴、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教育发展费按收入的1‰计缴、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方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被评估单位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母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二评估报告使用者
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管理单位。三评估目的
本项目资产评估目的为股权转让。
因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该股权转让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评估项目采用的资产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对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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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负债等。
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列示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39,554,437.96元、205,453,326.04元和34,101,111.92
元。
单位:元
资产类型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流动资产105,442,459.57
长期投资13,358,827.84
投资性房地产46,184,584.2344,533,323.10
固定资产51,472,652.5847,826,888.75
其中:建(构)筑物43,497,886.7741,715,645.07
设备7,974,765.816,111,243.68
在建工程3,961,690.81
无形资产24,431,247.89
资产合计239,554,437.96
流动负债205,453,326.04
负债合计205,453,326.04
净资产34,101,111.92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由于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点的资产提供价值参考,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资产的整体情况;同时本着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准确划定评估范围,准确高效地清查核实资产,合理选取评估作价依据的原则,选择距评估目的计划实现日较接近的基准时间,由委托方确定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
月31日。
本次评估工作中,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之财务报表资料、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假设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情况,在本次评估中采用了如下的前提、基本假设、特殊假设:
(1)前提:
①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11
改变和部分改变;
②本次评估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料真实、健全、合法、可靠,不存在其他法律障碍,也不会出现产权争议为前提。我们仅对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和有限的抽查验证或分析,但对其准确性不做保证。
(2)基本假设:
①被评估单位所在的地区及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大的变更,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信贷利率等无重大变化;
②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被评估单位的所有资产的取得、使用等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特殊假设
①本次评估未考虑各分项资产在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八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依据主要包括资产评估行为依据、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及其他依据,具体如下:
(一)行为依据
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3.国家、省及及地区政府关于土地管理、地价管理的法律、法规。
(三)准则依据
1.财政部财企200420号文《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4134号文《关于印发<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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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6.《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7.《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8.《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9.《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10.《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四)产权依据
1.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以及有关付款凭证;
3.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主要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
5.被投资单位章程、基准日会计报表、营业执照等;
6.相关业务合同及发票;
7.其他产权证明文件等。
(五)取价依据
1.中国物资出版社2007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目录》;
2.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年《造价工程师常用数据手册》;
3.《全国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报价》(月刊);
4.《全国国产及进口汽车报价》(月刊);
5.2000年12月18日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
汽车待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
6.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7.《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
8.鄂建(2000)200号文《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单位估价表》及相应配套取费;
9.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10.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1月1日颁发全国统一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鉴定房屋新旧程度的参考依据》以及《房屋不同成新率的评分标准及修正系数》;
1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有效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12.现场收集到的记账凭证、设备订货合同等有关资料;
13.企业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14.本评估公司掌握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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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查申报明细表;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总账、明细账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书;
3.财政部2006年2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4.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及询证的相关资料;
5.被评估单位相关部门及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6.评估人员进行的市场调查资料;
7.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其他有关资料。
九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现行资产评估制度的规定,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及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要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1、市场法
本评估项目的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完善,股权交易市场相关信息资料搜集困难,评估中难以取得类似企业的股权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2、收益法
收益法是把特定资产在未来特定时间内的预期收益还原为当前的资产额或投资额,是以资产的整体获利能力为标的进行的评估方法。此方法基于以下原则:投资者在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资产(或与该资产相当且具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能够对资产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能够对与资产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进行合理估算。
评估人员对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解分析,存在以下情况:
(1)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结构极差,流动负债为2.05亿元,而流动资产只有1.05
亿元,流动资产远小于流动负债,其短期偿债能力压力极大,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要求偿债的话,会导致公司资金链的断裂,从而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前三年经营业绩波动极大,导致评估人员无法对对该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做出较为准确合理的预测;
(3)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性现金流均为负,且未见公司有较良好的改观,其未来收益折现所反应的价值不能真实体现公司的价值。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14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收益法。
3、成本法
成本法即成本加和法,又称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方法。
评估师根据所收集的资料确定本项目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同时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估项
目无法适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因此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确定采用成本法对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二)成本法简介
成本法即成本加和法,又称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方法。各项资产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的评估
1.1货币资金
评估人员在财务部负责人和出纳人员的陪同下,对库存现金进行了盘点。库存现金的评估采取盘点倒推方法验证基准日现金余额,并同现金日记账和总账现金账户余额核对,以审计审定并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对于货币资金中的银行存款,在核对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基础上,对所有账户进行了函证,并获得回函确认,除对其中的定期存款按核实后的本金加计持有期利息确认为评估值外,其余账户以审计审定并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对于货币资金中的其他货币资金,在核对银行对账单及函证的基础上,以审计审定并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1.3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均为不带息的银行承兑汇票,评估人员核对了票据金额,了解背书票据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到期,同时通过查验相关销售发票、产品出库单等相关资料核实对应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以确定债权的存在,确认基准日账面记载应收票据的真实性。以审计审定并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1.3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对有关明细账和总账进行了核对,对款项的形成原因、账龄、债务人的资信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对款项或货物收回的可能性进行分析,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应收账款主要是企业销售产品未能及时收到款项而形成的债权。评估人员采用查验销售发票、出库单等相关资料的方法,必要时采取发放函证的形式以确定债权的存在,同时进行了账龄分析,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15
据此向公司了解欠款形成的原因、客户信誉、回款情况、催讨情况等。并根据历史情况综合分析了对方企业的信誉度和还款能力。经核实,部分应收款项因无法联系上欠款客户且欠款时间较长经企业确认已无法收回,评估为零;其余款项未发现无法收回形成坏账的情形,以审计审定并经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材料款等。评估人员查阅了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等原始凭证,款项属正常业务,所对应的货物和权利评估人员已核实相关协议及付款凭证,期后能够实现其相应的权益,并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函证,回函相符。以审计审定并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公司内部人员的水电费、借款及备用金等。评估人员抽查了记账凭证,向财会人员调查了解了每笔款项的用途,通过查验凭证确定其债权的存在。经核实,大部分款项账龄在一年以内,虽然有小部分款项账龄较长,但是评估人员未发现款项无法收回形成坏账的情形,故以审计审定并经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对公司按财务制度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1.4存货
在核对账目的基础上进行存货盘点,核查存货仓库账,了解存货的收、发、结存情况,并对存货的成本归结程序进行了解。
1.4.1原材料
企业原材料主要为配件和输送车底盘二大类,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评估人员在该企业材料部门负责人陪同下至仓库一起抽查盘点上述材料,抽查结果账、卡、物基本相符。对于存货中的原材料的评估采用成本法,即以各种材料的现行市场价格为基础,加上合理的运杂费、损耗、验收整理入库等费用,与实际数量相乘,综合确定存货的评估值。经了解,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均正常,原材料周转较快,均为近期采购材料,无长期积压的原料,账面价值基本能够反映目前市场重置价值水平,故原材料以审计审定并经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1.4.2产成品
产成品主要为拖式混凝土泵等。评估人员在该企业生产部门负责人陪同下至仓库一起盘点上述产成品,抽查结果账、卡、物全部相符。通过向企业销售部门咨询、了解,取得产品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价格,经评估人员了解,除3台HBT60和3台HBT6016为旧泵存在故障外,其他均为正常销售产品。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因大部分产品平均利润率不高,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材料领用单、人工费分配单、制造费用结转分配单等原始凭证,通过分析产品成本核算过程及方法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核实,认为基本符合成本核算要求和费用配比原则,产成品成本的归集、分配、结转核算正确,账面成本基本反映现行制造成本,故以审计审定并经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对另外存在故障的3台HBT60和3台HBT6016,按可销售价格扣减所需的修复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评估值。
1.4.3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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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是正在生产的产品成本。评估人员对在产品所含的料、工、费进行了清查核实,认为基本符合成本核算要求和费用配比原则,故以审计审定并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2长期投资的评估
长期投资为其他投资,评估人员通过核对了解有关投资种类、原始投资额、至评估基准日余额、投资收益计算方法和历史收益额、长期投资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和所有者权益的比例等资料,对控股长期投资的评估,采用成本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评估来确定被投资单位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以评估后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得出长期投资的评估价值。对非控股长期投资的评估,因企业控制权限原因没能对其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故按被投资单位基准日会计报表列示的净资产结合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3机器设备的评估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241台(套),主要包括行车、焊机以及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车辆16辆,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上述资产位于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内。
首先对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明细清单进行了核对,做到账表相符,同时通过对有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的审查核实,对其权属进行了核实。在此基础上,评估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和核实。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及委估设备的特点,主要以重置成本为计价标准,采用成本法计算确定设备的评估值,即:
评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3.1重置价值的确定
3.1.1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值
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备购置价格后,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考虑相关的国内运费、安装调试费、合理期限内资金成本和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以确定设备的重置价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价值=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设备购置价×(1+运杂费率+安装调试费率+其他费率)×(1+资金成本率)
3.1.2.运输车辆的重置价值
通过市场询价,再加上车辆购置附加费及其他费用做为其重置价值,其中购置附加费依据工商部门规定,为车辆市价(不含税)的10%,其他费用包括车检费、办照费等。其公式如下:
重置价值=车辆购买价格+车辆购置附加税+其他费用
3.1.3.重置价值计算的相关参数
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所列的设备型号、规格,收集近期设备出厂购置价格资料,对重大设备进行询价,确定出本评估设备的购置价格。根据设备类型按照《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相关数据确定出有关费率以确定重置成本,本评估中所选取的相关参数为:
3.1.3.1设备原价或购置价格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17
3.1.3.1.1对于各种电机产品可从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上获得,或向生产厂家直接询价。
3.1.3.1.2对已不生产或无法获得该设备的购置价的设备,根据替代的原则找性能基本相同的设备价格加以调整,作为该设备的购置价。
3.1.3.1.3对自制大型机械设备无法询价的,可按设备总图总重量(t)依同类型设备的单位造价加以调整,作为该设备的购置价。
3.1.3.2设备国内运杂费
设备的运杂费=设备购置费×运杂费费率
参照《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国内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考虑建设单位所在地类别、设备运程的远近(距离)、体积的大小(能否用集装箱、散装)、重量大小、价值高低等诸多因素在4%以内综合考虑计取。
3.1.3.3设备安装调试费
设备安装调试费用参照《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按不同类别并取不同的安装标准进行,根据有关设备安装工程费取费标准,以重置成本法重新测算设备的安装工程费,并考虑合同价值中是否包含相关费用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等因素综合计取。公司需安装的设备主要为起重设备和机加工设备,具体取费标准如下:
起重设备10~15%
机加工设备1~2
%3.1.3.4资金成本
因公司设备价值均不大,设备购置时间较短,故资金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3.1.3.5设备经济使用年限
根据《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并结合实际使用状况确定主要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如下:
机加工设备18年
起重设备16年
焊接设备12年
办公设备4~8年
空压机设备12年
3.2成新率的确定
3.2.1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因公司设备均为2005年后购入使用,使用时间不长,且公司设备管理维护较好,设备运行负荷正常,故成新率的确定采用年限法,具体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18
其中尚可使用年限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并结合设备的工作环境、使用强度以及现状综合分析考虑确定。
3.2.2对车辆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报废标准,首先以车辆行使里程和使用年限两种方法计算理论成新率,然后采用孰低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最后对车辆进行现场勘察,如车辆技术状况与孰低法确定的成新率无大差异则成新率不加调整,若有差异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2.2.1勘察法成新率A
3.2.2.2年限法成新率B=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3.2.2.3行驶里程成新率C=尚可行驶里程/(尚可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100
%3.2.2.4综合成新率=minA,B,C
3.3设备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4房屋建筑物、投资性房产的评估
列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构)筑物主要包括:各生产车间、食堂、宿舍楼及相关配套设施。房屋建筑物共8项(其中2项建筑物在投资性房地产列示,建筑面积为31,555.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9,611.42平方米,构筑物共8项。
对正常使用的单独建(构)筑物的评估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重置价值=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工程费及其他建设项目相关费用+建设期资金成本
4.1重置价值
评估人员首先根据待估建(构)筑物的特点,依据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采用相应方法合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在此基础上,考虑必要的前期工程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和建设期资金成本等,确定建(构)筑物的重置价值。计算公式为:
重置价值=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工程费及其他建设项目相关费用+建设期资金成本。
4.1.1建安工程费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即以待估建筑物竣工图及相关决算资料为依据,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单位估价表》鄂建(2000)200号文及相应配套取费,并参照基准日建材市场价格,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4.1.2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
前期工程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勘测设计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及地区规定收取的与建造房屋及构筑物相关的其他费用等,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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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费用名称费率计费基础依据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
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财政部关于印
1建设单位管理费1.6%建安造价
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
号)
2勘察设计费3.46%建安造价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
3工程监理费1.2%建安造价
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
4招投标服务费0.08%建安造价鄂房价(2000)49号
5质量监督费1.4%建安造价鄂价费(2001)329号
4.1.3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工程费及其他建设项目相关费用、合理建设周期和评估基准日执行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计算公式为: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工程费及其他建设项目相关费用)×合理建设工期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
合理的建设周期根据现行相关定额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对建设周期不足半年者不考虑资金成本。在计算资金成本时,按资金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考虑。
4.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4.2.1对于相对价值大、重要的建(构)筑物成新率采用年限法成新率与现场勘查法成新率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即分别用年限法和现场勘查法计算出成新率,然后根据不同权重计算出综合成新率,其中:现场勘查法权重取70%,年限法权重取30%。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C=现场勘查成新率A×70%+年限法成新率B×30
%⑴现场勘查法成新率A
评估人员实地勘察或调查了解委估建(构)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使用状况,充分了解其维护、改造情况,对其主要结构部分、设施部分现场勘察,对各部分标准分值进行打分,结合建(构)筑物完损等级及不同结构相应部分的权重系数确定成新率。
⑵年限法成新率B
依据待估建(构)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及维护保养情况预估尚可使用年限计算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其中经济使用年限标准如下:
生产用砖混结构40年
非生产用砖混结构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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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用钢混结构50年
非生产用钢混结构60年
道路、围墙等20-35年
⑶综合成新率C
综合成新率C=A×70%+B×30
%4.2.2对于价值小、结构相对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其中尚可使用年限除考虑其建(构)筑物经济使用年限外,需考虑房屋修理维护、使用环境等情况。
5在建工程的评估
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法评估,按照正常情况下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该在建工程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定重置价值。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本次在建工程特点,针对各项在建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在核实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形象进度和付款进度的基础上,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并考虑合理的费用后确定评估值。经核实,在建工程账面发生费用基本合理,未发现不合理费用,其账面支出基本能反映出工程对应的形象进度下的重置价值,故以核实后的金额确认为评估值。
6土地资产的评估
待估土地主要为工业用地,易于获取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基准地价等资料,确定分别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综合分析后,最终确定待估土地价值。
6.1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一种以获取土地和开发土地所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并考虑一定的投资利息和利润,得到成本地价,再在成本价格的基础上加上土地所有权收益,并经土地使用年限修正和区位因素修正得到待估宗地价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成本地价=土地取得费及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利息+利润
评估地价1=(成本地价+土地增值收益)×区位修正系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6.2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基本原理就是依照替代原理,求算出的某一级别或均质地域内分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然后根据各项影响地价的修正因素对某一宗地进行因素修正求得具体宗地的价格。
在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时,首先按宗地所对应的容积率和土地级别确定其相应的基准地价标准,其次根据待估宗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其地价影响因素,然后确定其各自地价影响因素的修正值,最后按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基本公式计算地价。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21
具体分析待估宗地的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工业企业集聚效益、宗地条件、商业繁华程度等影响因素,确定各修正值(K),并给予估价期日修正(T)和使用年限修正(Rn),求得宗地试算价格:
评估地价2=基准地价×(1+∑K)×T×Rn
6.3综合分析确定最终地价
基准地价反应了政府的地价政策和当地的市场行情,再则其修正体系也比较客观合理,估价结果是可靠的。成本逼近法各种参数的确定均比较合理,故估价结果同样也是可靠的。因此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与成本逼近法评估结果可靠程度相当,故取两者平均值确定为宗地单位地价。由于企业已交纳契税,宗地评估价考虑3%的契税。
7负债的评估
负债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为实际应承担的债务,以审计审定并经核实后的帐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十评估过程
本公司接受委托后,选派评估工作人员,组成评估项目组,于2008年7月30日开始评估前期准备工作,于8月10日正式进驻现场开始评估工作,2008年8月25日出具评估报告书。整个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及评估准备、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具体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
1、2008年7月,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确定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评估机构,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和评估基准日及主要资产状况和对资产评估时间的计划要求。
2、评估人员根据了解到的初步情况,制定评估方案,包括:
(1)提出初步评估计划时间安排;
(2)确定评估项目负责人和评估人员;
(3)制定要求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和资产评估资料清单;
(4)确定主要资产评估方法。
3、在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签署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
(二)资产清查
1、2008年7月31日至2008年8月10日评估人员指导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理和收集准备相关评估资料:
(1)评估人员辅导被评估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如何填写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和收集资产评估资料清单所列的资料;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22
(2)被评估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对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按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的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和填报,同时按评估资料清单的要求收集准备相关的产权证明、历史收入成本费用明细、资产质量状况、其他财务资料和经济指标等相关评估资料。
2、2008年8月10日至8月15日评估人员现场检查核实资产与验证相关评估资料
(1)听取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被评估资产的历史和现状;
(2)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和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账账核实;
(3)现场检查核实资产与验证相关评估资料,根据资产额和工作量的大小,分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及土地、流动资产及其他资产三个资产评估小组,抽查核实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现场勘察、资产清查和鉴定,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A机器设备类资产的清查情况
(a)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根据公司设备资产的构成特点及内容,布置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并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以此作为评估的参考依据。
(b)评估人员对公司所填的设备类清查评估明细表进行审查,对明细表填报中错填、漏填等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请公司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c)根据公司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和与公司生产工艺相关的流程,将机器设备分为机械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大类,结合资产的主要特点,确定清查原则为覆盖各类、典型核验、普遍勘察与重点了解相结合的办法。会同公司相关管理人员,重点抽查了有代表性的设备。重点核实资产数量、了解设备状态、性能,同时向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了解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更新扩容和性能稳定性等情况。评估人员查阅和复制了主要设备采购供应合同,重点核对和分析测算了合同报价中所包含的设备价款和各项费用构成,以及对评估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资料。
(d)根据现场勘察结果进一步修正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明细表,然后由公司盖章确认,作为评估的依据。
B建筑物类资产的清查情况
(a)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根据建筑物类资产的构成特点及内容,布置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并指导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以此作为评估的参考依据。
(b)根据公司房地产的类型和区域分布特点,清查时评估人员首先分析各区域申报资产的建成时间、项数、层高、面积等并逐一核实。核查时首先与公司有关人员座谈,了解房产概况,收集房产证,然后对其结构类型、装饰及给排水、供电照明、采暖通风等设备配备情况等现场勘察。
(c)根据现场勘察结果进一步修正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明细表,然后由公司盖章确认,作为评估的依据。
(d)对评估范围内的建筑类的产权进行核查,如:房屋的产权证或替代证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许可、竣工验收、决算、结算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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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对于在建工程,调查了解在建工程项目的概况,了解在建房屋的形象进度、施工质量、工程付款及欠款情况。
D对于土地,调查了解了土地的面积、地上建筑物的情况、性质、用途、四至等。同时,收集了当地的有关土地价格、产权证明文件等资料。
E流动资产、负债的清查
(a)实物性流动资产—存货
我们会同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申报存货的数量及质量按照评估规范的要求进行了必要的清查,对存货的数量和购入时间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实。根据公司提供的存货清单进行抽查盘点,并现场勘察了存货的仓储情况,了解了仓库的保管、内部控制制度等。
(b)非实物资产和负债的清查
主要通过核对公司财务总账、各科目明细账、会计凭证及函证等方式,对非实物性流动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对流动负债各个项目进行了审查,重点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和负债额。
F长期投资的清查
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概况、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收集了被投资企业的章程、合资经营合同、投资日期、投资额、出资比例等。
G对公司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核对了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车辆行驶证、被投资企业的章程等的原件。
(三)评定估算
2008年8月15日至2008年8月20日,各评估小组对从现场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根据本次评估目的选择相适应的评估方法和计算公式,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评估价值。
(四)评估汇总
2008年8月20日开始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对各评估小组分项报告进行汇总,得出总体评估结果。汇总编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复核,检验评估结果。
(五)提交评估报告书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复核意见,对评估报告书进行必要的修改,2008年8月25日向委托方提交正式的评估报告书。
十一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法规与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估人员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在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24
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评估后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8,750,489.09元,评估价值和调整后的账面净资产34,101,111.92元相比增加
74,649,377.17元,增值率218.91%。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帐面净值调整后帐面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率
%资产项目E=(C-B)
ABCD=C-B
/B×100
%流动资产1105,442,459.57105,442,459.57108,134,011.182,691,551.612.55
%非流动资产2134,111,978.39134,111,978.39206,069,803.9571,957,825.5653.66
%长期股权投资313,358,827.8413,358,827.8413,419,856.1461,028.300.46
%投资性房产444,533,323.1044,533,323.1047,546,798.003,013,474.906.77
%固定资产547,826,888.7547,826,888.7549,945,815.002,118,926.254.43
%其中:建筑物641,715,645.0741,715,645.0743,427,575.001,711,929.934.10
%设备76,111,243.686,111,243.686,518,240.00406,996.326.66
%在建工程83,961,690.813,961,690.813,961,690.81
无形资产924,431,247.8924,431,247.8991,195,644.0066,764,396.11273.27
%资产总计10239,554,437.96239,554,437.96314,203,815.1374,649,377.1731.16
%流动负债11205,453,326.04205,453,326.04205,453,326.04
负债总计12205,453,326.04205,453,326.04205,453,326.04
净资产1334,101,111.9234,101,111.92108,750,489.0974,649,377.17218.91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本评估结果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未来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2007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已经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评估项目的财务数据采用了该审计报告的审定数据。本公司承担引用数据正确与否的法律责任,但不承担审计的法律责任。
(二)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存在的抵押担保事项如下:
①公司本期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将该公司位于武汉黄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的面积为124,0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9,953.60平方米的在建工程(该工程本期末已竣工并转入固定资产)抵押给中信银行武汉分行,取得期限自2007年5月14日至2008年5月
14日的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在该抵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开具的进口信用证58万元,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20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50%)。
②公司2006年10月19日与招商银行武汉花桥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将该公司位于武汉黄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的面积为126,82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3,053.00平方米的在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25
建工程(该工程本期末已竣工并转入固定资产)抵押给招商银行武汉花桥支行,取得期限自2006年
10月19日至2009年10月18日的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在该抵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3900万元,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为2095万元(保证金比例为50%)。
③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及母公司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市商业银行民族路支行签订的《工程设备按揭三方合作协议》,对协议期限内向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工程设备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期限不超过两年、单户金额不超过所购设备价格70%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若借款人连续两期或累计三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武汉市商业银行民族路支行将要求公司代偿贷款本金、利息、费用等,并委托公司立即采取合法措施控制设备,若公司不能及时保全或控制设备,由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公司代偿贷款本金、利息、费用后,武汉市商业银行民族路支行将对借款人的债权、抵押物权无偿转让给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客户购买工程设备按揭贷款担保金额为329万元,担保余额为291
万元。
本次评估中未考虑上述抵押担保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三)应收账款中应收施云针、郑永权等5个客户款项共计908,000.00元,因无法联系上述客户且欠款时间较长,公司已确认无法收回,评估为零。
(四)应收账款中应收黄辉成、刘用意、中铁三局桥遂公司、中铁遂道集团有限公司款项共计
382,000.00元,公司已向黄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被法院受理,本次评估以账面数保留。
(五)公司产成品中存在故障的3台HBT60和3台HBT6016,按可销售价格扣减所需的修复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评估值。
(六)本次评估对象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师在此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可能存在控股股权或少数股权的溢价或折价。
(七)在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未提出且评估人员未发现对评估结论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八)本报告中一般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赋问题,委托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当仔细考虑税赋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若资产数量及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即:
(1)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委托方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当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时,应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调整。
(2)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26
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十)本报告评估所揭示的评估结论是对2007年12月31日这一基准日所评估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我公司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该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十三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在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委托评估资产有效、持续使用的前提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价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亦未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同时,本评估结论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委估资产价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原则等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本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本公司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论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本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评估报告书仅供委托方为本评估报告书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委托方应按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目的使用,本公司不承担由于委托方超出本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目的使用而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本评估报告书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公开的媒体上。(四)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2008年12月30日止。十四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本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时间为:2008年8月25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27(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法定代表人:汪沧海注册资产评估师:胡立勇注册资产评估师:周强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28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附件一一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30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附件二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1、委托方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被评估单位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31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附件三三被评估单位产权证明文件清单(1)房屋所有权证清单(2)土地使用证清单(3)机动车辆行驶证清单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32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附件四四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及前二年审计后财务报表1、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12月31日审计后财务报表2、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12月31日审计后财务报表3、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12月31日审计后财务报表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33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附件五五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承诺函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34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承诺函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事宜,我公司委托贵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我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们共同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资产评估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2、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存在的抵押、担保及其他重大事项如实的充分揭示;3、所提供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合理;4、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不重复、不遗漏;5、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6、纳入资产评估单位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交日期间发生影响评估行为及结果的事项,对其披露及时、完整;7、不干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8、所提供的资产评估情况公示资料真实、完整。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代表签字: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盖章:2008年8月25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35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附件六六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36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贵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我公司对该公司的有关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核实,对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在假设条件成立的情况下,我公司对资产评估结果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未重未漏;2、对涉及评估的各类资产及负债进行了合理的抽查、核实;3、评估方法选用恰当,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4、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考虑周全;5、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合理;6、评估工作未受任何人为干预并独立进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胡立勇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周强法定代表人:汪沧海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08年8月25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37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附件七七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1、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2、证券业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38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附件八八资产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39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附件九九参加本项目评估人员名单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40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人员名单评估项目负责人:胡立勇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报告复核人:周强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项目组其他人员:许丰平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朱妍高级评估员朱红助理人员钱烈助理人员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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