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
年7月2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7月
31日采用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
明》刊登于2008年8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一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